一、培养目标
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、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,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,在科学研究与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技术专门人才。
二、报考条件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,品德良好,遵纪守法;
2.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;应届硕士毕业生(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);获得学士学位后满6年(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),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;
3.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;
4.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。
5.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(或相当职称)以上的专家推荐;
6.有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。
现役军人报考,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。
三、报名及考试时间、地点
报名时间由各培养单位确定。英语统考时间为2003年10月18日和2004年3月21日,考试地点在各培养单位。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每年一次或两次招生考试。
四、报名手续
报考人员应向培养单位联系索取有关报名表格,并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所在单位向报考单位提交下列材料:
1.填写好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;
2.专家推荐书;
3.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及相关材料;
4.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(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)或证明书。
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,应按培养单位要求提交有关材料。
培养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后,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核发准考证。
五、考试科目及考试方法
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的笔试科目为:外国语(含听力测试)、政治理论课和不少于两门的业务课。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申请免试政治理论课。同等学力考生须在复试阶段加试2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(笔试)。
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,各科的满分均为100分。
六、入学时间
具体入学报到时间由各培养单位规定。 |